根据我国《刑法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,偷税漏税行为的刑事处罚标准主要依据逃税金额、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以及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判定。结合2025年最新司法实践和搜索结果内容,具体判刑规则如下:
基本量刑规则
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%以上: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处罚金。
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%以上: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具体金额界定:
“数额较大”通常指逃税金额5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%以上
“数额巨大”一般指逃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30%以上
特殊情节加重处罚
累犯或多次行政处罚:若5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,再次逃税的,直接追究刑事责任,不适用补缴免责条款
共犯从重处罚:税务、海关、银行等公职人员参与逃税的,按共犯从重处罚
单位责任: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按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处罚
职业化犯罪严惩:对利用“空壳公司”或新业态(如跨境电商、直播带货)实施规模化逃税的,从严打击,可能涉及虚开、骗税、洗钱等数罪并罚
若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,满足以下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:
补缴义务:补缴应纳税款、缴纳滞纳金;
接受行政处罚:已按税务机关要求接受罚款等处罚
例外: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,不适用免责条款
纳税人:
逃税金额≥5万元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%以上,经追缴后仍不补缴
扣缴义务人:
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≥5万元
经济处罚:除刑事责任外,需补缴税款并处偷税额1-5倍罚款
民事追偿:税务机关可追缴税款及滞纳金,必要时查封财产
重点打击领域:最高检明确2025年将严查利用“空壳公司”、新业态逃税及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,强化跨部门协作。
宽严相济政策:对初犯、主动补缴者从宽,对职业化、集团化犯罪从严